四川甘孜住房公积金是甘孜州政府设立的一项公共福利制度,由甘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运作。根据该制度,雇员和雇主在甘孜州就业时,必须按规定比例缴纳工资的一部分作为住房公积金。那么四川甘孜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调整是什么呢?
一、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
根据甘孜州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0108.75元的依据,我州2023年度(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)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30326元/月(3倍平均工资),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分别不得高于3639.12元。
二、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
按照《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甘府发〔2022〕10号)公布的全州最低工资标准,我州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执行标准如下:
石渠、色达、理塘、稻城等四县2023年度(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)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/月,即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分别不得低于105元;其他各县(市)缴存基数下限为1970元/月,即个人和单位的月缴存额分别不得低于99元。
三、四川省甘孜州公积金手机上怎么提取?
要在手机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,客户可以登录支付宝或者微信,然后进入城市服务页面,找到公积金选项,即可在线操作提取了。或者客户还可以在微信上关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众号,进入公众号登录个人公积金账户,然后将账户余额提取到个人名下银行卡当中。线下公积金提取流程: 1、由职工本人提供要件材料。 2、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审核批准提前还贷。 3、职工填报《甘孜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》报所在单位审核签章。 4、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审批。 5、办理银行转账(职工及配偶支取还贷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个人还贷账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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